據工信部網站消息,為進一步規范印染行業管理,加快行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,工信部印發《印染行業規范條件(2017版)》和《印染企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》。
在企業布局方面,七大重流域干流沿岸,要嚴格控制印染項目環境風險,合理布局生產裝置。風景名勝區、自然保護區、飲用水保護區和主要河流兩岸邊界外規定范圍內不得新建印染項目,已投產運營的印染生產企業要根據區域規劃和保護生態環境的需要,依法通過關閉、搬遷、轉產等方式退出。缺水或水質較差地區原則上不得新建印染項目。印染企業要采用技術先進、節能環保的設備,主要工藝參數實現在線檢測和自動控制。新建或改擴建印染生產線總體水平要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。推進印染企業規范化運營,提高印染產品質量,減少能耗水耗以及污染物排放總量。未進入公告名單印染企業的公告申請工作每年開展1次,公告名單實行動態管理?!?br />